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共7章53条。
围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围绕第三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十九条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验结果、消费投诉等信息,依法对违法失信经营者实施惩戒。第三十二条强调了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制定的行业规则、自律规则、示范合同和相关标准等应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