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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


发布时间: 2025-10-14 11:04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头条新闻

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歧视性价格)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要求,定点药店通过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利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违背了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应予严肃核查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监测处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医疗保障部门药价管理职责,常态化做好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

充分利用医保信息系统实际结算价、药店零售价等信息,提供定点药店价格比较、位置导航等服务,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比较机制,方便群众对周边药店“货比三家”,规范引导定点药店公平合理、诚信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