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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建立参保人员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分级分类信用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 2026-03-04 11:04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专栏:联合奖惩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全流程、全领域、全链条的智能监管体系,并对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明确。

《细则》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基金监管工作中发现下列行为,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包括组织、参与或者协助定点医药机构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组织倒卖、转卖医保药品;组织或者参与空刷套刷医疗保障基金,或者骗取生育津贴、医疗救助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