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当心!对公账户已成电诈的“重灾区”-风险提示-信用中国(贵州)
欢迎来到 信用中国(贵州)
个人中心 [双公示]系统登录 意见建议 网站声明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风险提示

站内搜索

【风险提示】当心!对公账户已成电诈的“重灾区”


发布时间: 2024-04-18 09:47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风险提示

2023年10月,蒲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在帮助不法分子支付结算的情况下,仍听从不法分子的安排,办理了以自己本人为负责人的公司和对公账户银行卡及U盾、密码绑定的电话卡后,并将上述资料及物品交给电信诈骗人员,并获利1500元。

据查,该银行卡被用于网络支付结算资金近90万元。而蒲某提供的银行卡关联多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0万元。

该案经凯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蒲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卡账户等为他人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蒲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蒲某违法所得1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