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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11:33 |来源:今日头条 |专栏:诚信文化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任李正国聚焦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出了关于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李正国指出,缺乏个人破产制度已引发多重社会问题。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积压在法院,成为“执行难”的重要组成部分,耗费巨额司法资源,同时,现行制度下一次失败即可能终身负债,极大抑制了民众的创业热情和创新动力。“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缺乏有效的债务豁免和信用修复机制,其最基本的人权和生存发展权得不到保障,实质上剥夺了其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二次机会。”
为破解现有困境,让债务人获得重启人生的机会,李正国认为,应加快推进个人破产立法进程,构建一套覆盖全面、规则统一、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法律需精准甄别‘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与恶意逃债者,对于因创业失败、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陷入困境且无恶意逃债行为的债务人,应以延期偿还的债务调整为主、剩余债务豁免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