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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造假”不可取 诚信求职要牢记


发布时间: 2024-08-13 10:19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诚信文化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员工虚构简历入职,后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单位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相关法律在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亦依法保护用人单位正当的用工管理权。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其依法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依法应予保护。实践中,用人单位若在招聘文件或规章制度中对劳动者的学历、工作履历、资格证书等与建立劳动合同密切相关的信息作出明确要求,表示用人单位对此高度关注。劳动者在承诺提供信息为真实的情况下仍然填写虚假信息,可以认定为欺诈。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属合法解除,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