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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套数认定以个人信用报告等为依据


发布时间: 2024-05-08 11:58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专栏:城市信用

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调整贷款条件方面,《通知》提出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等八项条件。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执行政策方面,《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等为依据。